■运管部门
高速入口严卡“55吨”
高速公路入口要坚决杜绝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
为了从运输源头上对超载进行防范,省政府要求,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要进驻煤炭及其他矿产品,焦炭、建材等重质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物流货站等货物集散地,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对违反规定给车辆装载、配载货物的企业,必须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驻站工作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由运管等相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国、省干线公路上,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超限运输检测点和临时卸载点,要对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在严格卸载的同时,依法予以罚款,并对驾驶人进行记分处理。高速公路入口要坚决杜绝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如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匝道或收费广场要进行责任倒查。
■流动稽查
增加上路频次
重点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
省政府要求,交通和公安部门要加大规范治超的流动稽查力度,增加上路频次,扩大稽查范围,重点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加大对通过重点路段和特大桥梁的大吨位车辆的查处力度。
交通部门要按照国标要求设置统一规范、醒目清晰、视认方便的超限超载限制以及限速标志,在现有条件下增加收费站出入口引道,尽可能保障车辆快速通行。对导致压垮桥梁或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各司其职
多部门参与治理
煤炭、工商、环保、监察等部门也要参与到治超工作中
煤炭部门要对煤炭源头装载进行管理,按照单票限开、单车限装制度,发放和开具煤炭销售票,对超过核定标准的超限超载煤炭车辆,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超额发放和开具煤炭销售票及超额配装煤炭的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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