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车辆外挂,浙江省每年流失的规费达5亿。”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在《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曾如是说。
为了逃避规费,本地人购置的货车挂外省牌,长期在本地营运,而所有税费都缴纳到所挂靠的省份,这种行为即被称为“货车外挂”。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非本
省注册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本省驻点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的,须到本省营运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并按本省规定缴纳规费。新条例中,还对驻点经营作了明确的界定:即外省籍的营运车辆,其货物运输连续两次以上起讫地都在本省境内,或者起讫地一端为本省境内,另一端为车籍地省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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