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避免船舶交叉会遇,减少船舶碰撞、搁浅和误入养殖区等事故,提高辖区船舶监管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烟台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烟台VTS用户指南》近日正式颁布。
烟台海事局有关人员介绍,烟台港10年前吞吐量为1250万吨,而去年的吞吐量已达到8000余万吨,船舶年总流量达5万艘次,日均约140艘次。随着烟台港船舶流量增大,通航密度增加,造成区域交通极度密集,容易发生船舶交通事故。
为此,烟台港新建了烟台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经一年多的试运营于今日正式运营。该系统先后整合了船舶交通管理、船舶自动识别、工业电视监控、全球卫星遇险报警等12种系统资源,装备了甚高频、单边带、海事卫星F站、微波移动视频等8种通讯设施,对辖区水域船舶有效监控范围扩大到了15海里以外。
根据新颁布的《烟台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以烟台山灯塔为圆心,半径15海里的圆弧为第一报告线,船舶今后在进入该区域前须向烟台交管中心报告船名、船位及进港目的。船舶在进入上述报告线内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时,必须向交管中心报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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