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宋宗合 “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终于在国家级文件中得以体现。 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时间,面临“公信力危机”的行业协会改革加大了前进步伐,重提服务宗旨和“去行政化”成为“力挽狂澜”的绝好武器,行业协会真正走向民间、以良好的服务形象示人成为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身的理想图景。 在国务院下发加强行业协会管理的文件后,国务院国资委正加紧推出暂行办法,以规范其主管的全国十大行业协会运作。 北京市早在2006年就成立了“北京市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的改革与发展工作。打算用2至3年时间使现有行业协会与现业务主管单位脱钩,有了中央文件,这个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深圳在制定行业协会商会“十一五”规划同时,完善了信息披露机制,在行业协会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方面,更是走在先锋兵位置。 社会各界的讨论在沸沸扬扬中持续,稳打稳扎的行动也在各地继续。 危局看盘 行业协会与政府职能的分工是一种互补关系,既有利于政府自身效率的提高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也有利于行业协会弥补政府在市场中的不足。而我们的行业协会由于与政府的关系过于紧密,两者之间许多功能发生重叠。 由于行业协会被赋予了过多的行政色彩,使得“官商”链条更为紧密,相关调控政策被架空。行政力量的主导还造成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分工的混乱,容易引发“寻租”行为,降低政府工作效率。 也正因为如此,“二政府”的帽子被牢牢扣在了行业协会的头上。 而事实上,这种“非市场化”的行业协会发展现状并不理想。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曾经对中国的行业协会作过抽样调查,其结果“大致是三三开,1/3难以维持,1/3勉强维持,仅有1/3发展较好”。 会费收入是协会赖以生存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损毁声名的源头。 广为流传的事情是,安徽四方集团加入的协会数量接近50个,会费少则1000元、多则上万元。四方集团负责人表示,参加数十个协会并非出于自身意愿,而是不堪“威逼”。为应对“必须参加的协会”,四方集团有计划综合部、质保部、设计部、设备部、市场部、企管部、党群工作部等9个部门被牵扯进去。 “乱认证”同样是损毁行业协会社会声誉的重要因素。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涉嫌欺诈消费者的欧典地板连续6年、先后3次授予其“3·15标志”认证,这使得曾具有极高公信力的“3·15标志”遭到来自公众的质疑。“欧典地板”使中消协多年的信誉遭受重创。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分析指出,中国行业协会的生存之道实质是权力之道,“协会不是致力于争夺企业市场,而是致力于争夺权力市场,进而以权夺利。” 也正因为如此,清退、禁止官员参与行业协会成为此次国办发布协会管理文件后最为人称道的亮点。 甚至5月29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也成为大家关注的对象,也许跟随后一天发布行业协会改革意见的确不是巧合。“官员退出或者禁入,会对协会发展带来好处。”有评论这样议论两者之间的关系,“反腐也应渗透到行业协会领域”。 行业协会的诚信危机恰恰出现在因与政府存在丝藕关系的“乱收费”、“乱认证”等方面,因此“二政府”的面貌被大家死死盯住,这样行业协会存在的服务于行业的原初意义被抹杀,这正是行业协会发展的困局所在。 当然,立法方面的缺憾也很多,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结构以及权益进行全面定位。由于法律依据不足,行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没有在法律上明确界定,从而使各类行业协会在市场中的作用难以发挥。 舍不得的“官脉” “中国快递协会”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过程中,尽管还没有消息透露中国快递协会组建的具体进展,但是根据4月份组建的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可以看到其组织框架的影子。在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分别聘请了广东省人大、广东省政府和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名誉会长。 据《民营经济报》此前的报道,如果不出意外,即将退休的国家邮政局相关官员将出任中国快递协会负责人。 这些进展正是发生在国务院下发加强行业协会管理的文件前后,至于中国快递协会的人事框架会不会发生变化,还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中国的协会有这样一个习惯:领导不参加,工作难开展。这一方面说明中国行业协会的发展缺乏有效规范,过于仰赖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说明行业协会自身发展存在障碍,是一种非市场化的方式存在,背离了行业协会发展的服务宗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协会负责人说。 跟前述行业协会的危局相关,正是因为行业协会的自身存在面临生存危机而不得不借助政府“势力”来拓展会员收取会费或者开展评比收取费用,才对官员参与协会有强烈需求。这是一种悖论式发展,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也破坏了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应有地位。 北京正略钧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赵民分析说,“由于全球化对中国企业的巨大影响,由于中国企业中国有、民营、外资‘三足鼎立’格局的形成,行业协会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行业管理的权力也在不断增加,同时管理的难度也在不断提高。在这样的一种形势下,从事行业协会工作的人员的知识也需要不断更新。”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反倾销’越来越成为行业协会日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话题和经常性工作。那么,一个行业协会的领导,如果不了解、不掌握、不熟悉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一些关于反倾销的法律规则和案例,就很难在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上,做好行业的领导,赢得行业中的企业的尊重,发挥行业协会的领导作用。” 赵民建议,在这样的角色转变中,行业协会就不应该再是一个“老干部活动中心”,中国的行业协会,就应该慢慢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单位,有作为的地方,有作为的岗位,就像政协和人大一样,同样需要一大批年富力强、事业心和领导能力都很强的干部,为此献出自己生命中朝气蓬勃的年华和岁月。 舍不得“官脉”,行业协会也许还会停留在“二政府”的位置上而远非国际社会中施展拳脚的民间组织。 另一种运作方式 行业协会并非只以一种面目示人,健康运作的协会其实不会风生水起地浮现在表面,他们正踏踏实实地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王巍目前的身份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并购公会会长,他是地地道道的企业家出身,曾经投资过一家涉足金融业的公司,之后从公司抽身而出。 2001年,王巍就开始主编中国内地首部并购行业年鉴《中国并购报告》;同年,又发起成立“全球并购研究中心”;随后组织出版并购周刊,创建“中国并购指数”,组织诸多“中国企业并购俱乐部”的主题活动。 2003年10月11日,王巍为发起人之一的中国并购联盟向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提出申请成立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鉴于民间组织在国内注册的种种政策障碍,中国并购联盟曾经与多家部委讨论挂靠问题,最终根据与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和会员部的多次讨论以及筹备成员间的反复沟通,筹备组才正式提出申请报告。2004年9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并购公会正式获批成立。 “中国的协会多是‘二政府’,商会看上去太杂乱,公会是几千年的老词,而且也是一种公益事业,所以我们叫并购公会。”王巍回忆道,“当时并购行业还是汪洋大海,没有几个打渔人,大家觉得单枪匹马很困难,所以很快就凑在一起,一方面保证市场规则,一方面互相取长补短提高技艺,互相倾诉。” 作为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民间行业协会,并购公会在成立三年之后已经产生结余。这样的草根协会真正体现了非政府性,也在自身行业中获得了有利的发展环境。最能体现行业协会发挥作用的代表性协会是在“反倾销”中发挥作用的协会和商会,这一点有目共睹。 改革烽烟燃起 民间协会在市场经济中已经开始逐步规范,戴有“二政府”帽子的准政府协会却需要一个“去行政化”的计划,真正走向市场服务本位。而迫切需要改革的,正是这类协会。 “打着政府的旗号干事,只管收钱不为企业服务。”在今年的两会上,身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的全国政协委员陆江曾炮轰“行业协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现状。 陆江指出,很多由政府扶持起来的行业协会成了安置政府离退休官员的地方,这些行业协会依赖政府,打着政府的旗号做事,成为企业的“婆婆”。还有的人通过各种欺骗手段成立行业协会就是为了向企业收钱,却根本不为他们服务。 “在国外,行业协会不提供服务,企业是不会付费的!”陆江说。 对这样的危机,政府很早就在寻求解决办法。 早在2004年底,发改委、民政部等八部委就曾组成联合调研组,赴上海、温州、杭州、广州、深圳等地,就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配套政策等问题展开调研。 调研组发现,在上述我国行业协会发育程度较高的省市,尽管各地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形成不同的管理思路,但都是以市场化为改革的方向加以推进。 广东省则率先提出“政社分离”的改革原则。进一步消除行业协会、商会的官办色彩,推进民间化改革。协会、商会实现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真正成为具有行业性、民间性和自主性特征的独立社会团体法人。 2006年12月29日,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调研了深圳市的行业协会发展,通过一系列民间化改革,深圳市行业协会基本实现了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向“政府指导,自下而上”的根本性转变,形成了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新型关系。 广东省随后提出了以深圳经验为范本,确保全省在2007年3月前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化的目标。 同时,专家们也不得不承认从地方的改革经验上来看,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注定要经历与现有行政管理体制相互冲突、妥协和博弈的过程。 而此次由国务院发布,由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八部委共同起草的关于行业协会改革的意见,历时近两年半才面世。其中2006年3月,国家发改委曾公布文件草稿广泛征求过社会意见。 对于这份“千呼万唤”多年才出台的全国统一性文件,中国行业协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张经评价说:“行业协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有关行业协会的文件都重在指导登记和注册,而这是首次着眼行业协会的规范、促进和发展。” 改革的内容除了行业协会与其业务主管单位等有关党政机关人员分离外,还包括资产、业务、办公住所和利益等方面彻底脱钩。 走出“襁褓”的行业协会迫切需要改变目前面临的“诚信危机”和“发展危机”。而改革意见的出台正是对“危机”进行化解的总动员,中国行业协会改革烽烟燃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