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全国水运工作会议开幕式及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

图为交通部部长李盛霖
7月5日,全国水运工作会议开幕式及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对水运事业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会前,培炎副总理对召开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在会上,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指出,我国已发展为世界航运大国和港口大国。
他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做到“四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道路,指明了当代中国前进的思想保证、强大动力、基本要求和奋斗目标。
他强调,我们要把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到这次会议之中。水路交通是我国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运事业发展。
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水运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科学谋划,务实推进水路交通现代化建设,努力做好“三个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贡献。
他介绍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水运交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采取了“有水大家行船”、“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一起干,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水运发展的政策,实施了“三主一支持”长远发展规划,推进了水运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了水运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水路交通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水路交通抢抓机遇,坚持量的扩张与质的提高并重,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结构不断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进一步提升,我国已发展为世界航运大国和港口大国。概括起来,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为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三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等水运规划,交通部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纲要》等规划,与沿江七省二市联合制定了《“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
在规划的指导下,一批大型专业化原油、铁矿石、煤炭、集装箱码头和深水航道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二期工程圆满完成,三期工程开工建设。洋山深水港二期工程投入试运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了新进展。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航道网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到2006年底,我国共拥有生产性泊位3.5万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200多个。沿海拥有生产性泊位4511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978个;内河拥有生产性泊位3.1万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25个。我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12.3万公里,其中等级航道6.1万公里。
(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运市场初步形成
水运法规体系初步建立。颁布实施了《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草案已报国务院审核。水运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港口的积极性,港口物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建立了20个直属海事局和28个省级地方海事局。完成了救捞体制改革,实行了救助与打捞分开。
水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着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市场体系。国内水路运输价格和港口内贸货物装卸作业价格全面放开。加强了水路运输市场准入资质管理,建立了老旧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促进了航运企业和船舶的结构调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建管理程序、规章制度和资质标准,规范了水运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积极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内地航运业务进一步向香港、澳门开放;开通了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门、马祖地区的海上直通航线,务实推动了海峡两岸海上直接通航。
到2006年底,我国经营跨省运输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发展到4000多家,从事国际运输的船公司260多家;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世界前20位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均在我国设立了独资、合资公司或办事机构;无船承运人、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船舶管理公司快速发展,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水路运输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水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保障了我国能源、原材料等大宗货物运输,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地发展。水路货物运输量、货物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分别占12 %和62%;水运承担了90%以上的外贸货物运输量,港口接卸了95%的进口原油和99%的进口铁矿石。2006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55.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9361万标准箱,连续四年保持世界第一;与2000年相比,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长达到26%。
水运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目前,我国大陆有5个港口进入世界港口吞吐量的前十位,上海港成为世界第一大港。中远、中海、招商、长航、中外运集团等大型骨干航运企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型航运企业、民营航运企业迅速崛起。
截至2006年底,我国运输船舶达19.4万艘,1.1亿载重吨,运力规模大幅度增加,是2000年的2.1倍;集装箱箱位达85万标准箱,总运力已位居世界前列。在京杭运河、川江及三峡库区实施了船型标准化,内河船舶运力结构不断优化。
(四)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能力不断提升
针对水运行业的实际和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能力建设。建立了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把“四区一线”重点水域、“四客一危”重点船舶、“四季三节”重点时段和“四船一链”重点环节作为水运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加强了海事、救捞、公安、通信等支持保障系统装备建设和队伍建设,建成了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监管系统,实现了水上监管和搜救海空立体化。先后在11个重点水域实施了船舶航行定线制,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制定了《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健全完善了应急反应体系。
在进出港船舶逐年增多、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水上安全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成功防抗了风暴潮,救助了越南遇险渔民,有效处置了海上溢油等重大海难行动。近年来,人命救助成功率在94%以上。2006年成功组织搜救1620次、救助1.67万人,救助成功率达95.7%。对此,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充分肯定,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
(五)国际海运交流与合作进展明显
航运企业是最早走向国际,融入国际航运市场的。随着我国水运的迅速发展和地位作用的明显提升,水运方面的国际和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积极参与了世贸组织、国际海事组织等多边活动,在双边、多边国际事务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维护了我国国家主权和利益,较好地完成了履约国的义务,树立了海运大国的良好形象。截至2006年底,我国已与美国、欧盟等68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海运协定,连续9届当选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六)科技创新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大力推进水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转化推广,一些重大工程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十五”以来,完成技术开发和科研项目1000余项,数百项技术成果达到或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技术最复杂的水运工程,成为世界上巨型复杂河口航道治理的成功典范。
按照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水运行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先后涌现出了“华铜海”轮、青岛港等先进集体和包起帆、许振超、孔祥瑞等先进个人,增强了行业发展活力。组织了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设立了“航海日”,振奋了民族精神。
水运事业发展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水运行业干部职工勤奋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
(根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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