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7月1日起,机动车号牌终身制、新车船税随交强险同缴、交强险费率浮动后缴纳等汽车新政策开始实施。
报废车牌新车可继续使用
公安部推出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规定,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
提醒:该措施明确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但机动车报废前涉及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车号牌,申请使用报废车号牌有时限,超过申请期限,车管所将收回报废车牌号供公开选用。
车船税随交强险同缴
“车船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缴纳,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以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节约征纳双方成本。
提醒:7月1日,新车船税税额在原基础上有所提高,车主缴税前应咨询好税额,以免带来不便。
交强险费率上下浮动
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与车主前一年度交通事故挂钩浮动,全国统一实行“安全驾驶者可享有优惠费率,交通肇事者则负担高额保费”的奖优罚劣规定。保险公司根据车主交通事故记录确定优惠和受罚费率比例。
提醒:7月1日后,车主续保交强险时,应与保险公司核对前一年度交通事故记录,以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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