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万元的快递货物失踪。快递公司坚称货物丢失,只愿赔150元;而寄件人则坚持说快递公司“吃货”。双方各执一词,一拖一个月。最近,寄件人将此事投诉到本报。
先说送到后说丢失
据投诉者———深圳
市某公司员工张先生介绍,该公司自今年年4月份以来一直委托深圳市奇速快运有限公司公司快递货物去香港,而且都是同类产品,收件人也一直是该快递公司的业务员徐先生。
今年5月9日,他们公司再次委托奇速公司寄8台车载DVD(共重20公斤;每台价值165元美元)到香港。据张先生介绍,“奇速”的徐先生收货时,他还特意向徐先生交待是客人急要,希望该公司能快速送达。张先生表示,这批货的价值较高,徐先生并未向他建议保价和购买保险,只是向他表示“没有问题,第二天就可以送达”,且可以随时向其公司负责香港快递跟单员查询到位情况。
5月12日,张先生收到客人的电话,称没有收到该批货物。于是,张先生便赶紧打电话联系奇速公司的跟单员付(音)小姐,得到的答复却是“客人已经签收,但是不知道签收人是谁”。然而,到5月15日,张先生却再次被客人告知“货物未到”。随即,张先生再次找该公司付小姐查询,得到的答复却是“可能还未送达,可能还在香港仓库”。
到了16日,张先生再次查询时,先被告知“在香港仓库”,随后又被告知“香港已经有人签收,是草签,找不到签收人”。
17日,张先生又被告知该批货“可能送错了地方,正在查找”。18日张先生再次查询时,却被告知“货物丢失”。
怀疑快递公司“吃货”
张先生告诉记者,货物丢失后,奇速公司称会派专人过来处理。大约过了两日,奇速公司派来两个人到他们公司,但并没有提出什么处理意见。此后,张先生还专门去了奇速公司两次,得到的答复都是他们“还在找”,“如果要赔偿就只能赔偿运费的3倍,即150元”。
张先生认为,“价值上万元的东西,他们信口说赔150元就了事。真是气愤!”张先生说,在香港丢了货应该有责任人。直接找出派送人,责任人就可以找到。但他们却说“找不到”。
张先生还告诉记者,5月23日,他再次去该公司商谈,该公司却表示货物“没有到香港”,而是丢在深圳去香港的路上了;说前次是“查错了单”。
张先生说,“这批货肯定是被奇速公司香港方面吃了。因为他们知道这批货没有保价,吃了也没关系。说‘丢了’,只赔五百元,还有赚!”
按三倍运费赔偿
“没有!没有!”对于张先生的“吃货”说法,奇速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古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古经理表示,现在快递行业并非十分规范,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难免丢失。
那么,为何张先生称他多次查单都被告知“货物已签收”,而最后又被告知“查单出错”?古经理表示,主要是由于12日张先生查单时,公司的跟单员在向香港方面报单时,报错了报单号,所以香港方面才给了“已经签收”的错误信息。古经理还表示,由于大陆方面是说普通话,而香港方面则说广州话,所以难免听错。
关于张先生提到的15日他再次查单时,跟单员告知他货物在香港仓库,古经理矢口否认,表示跟单员没跟张先生说过“货物在香港仓库”之类的话。
至于为何公司的网上记录也显示货物已到香港,古经理表示,公司的网上记录标出到香港,并非表示“货物实际已经到达香港”,只是表明该货“已经在深圳这边了”,准备发往香港。货物从深圳到香港,还需要运输并通过海关检验等。所以,古经理表示,张先生公司所发的货物在香港公司查不到记录,所以可以断定货物是在深圳丢失的。 古经理还表示,按照公司事先与客户的约定,货物若丢失,将按3倍运费赔偿,所以共赔150元。张先生方面不接受,公司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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