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机动车超载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全国每年因超限、超载原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占全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50%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超载特别是营运车辆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交通安全疯狂超载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法律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按照法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上述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超载的处罚,由原来的最高五十元到现在的最高五千元,可见“超载之患猛于虎”,已引起党和人民的高度重视。
济青高速公路由于道路大多位于城市郊外,通行量大等特点,超载现象相对较为严重。我们济青高速公路各交警大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按照法律精神,结合高速公路特点,对超载现象进行严厉处罚,争取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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