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物流信息        企业名录        产品展示        供求信息        物流社区
物流信息 > 正文
天气预报
·04月11日:未来三..
·04月10日:全国主..
·04月10日:未来三..
·04月09日:全国主..
·03月23日:未来三..
·03月22日:全国主..
·03月21日:未来三..
·03月20日:全国主..
·03月20日:未来三..
·03月19日:全国主..
路况预报
·路况:京津冀晋鲁..
·路况:京津冀晋鲁..
·河北山西等5省部..
·大雾致京津冀晋辽..
·关于“昊华能源”..
·2011年中秋节期间..
·2011年北京铁人三..
·京承高速公路怀柔..
·怀昌路禁止核定载..
·海淀区北四环路施..
物流热点
·依利达包装器材有..
·《北京市道路运输..
·海关总署令第164..
·鑫海达物流: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
·鑫展望物流 北京..
·道路货运代理及货..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8月1日起 “京联..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喜讯:京联公司喜..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
·北京市全面贯彻《..
·专业货箱维修
·[江西]吉安四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文章来源:交通部     发布时间:2007/5/29 13:51:00
 

日前,交通部颁布《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简称《规定》),对海事部门内河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并具体细化了海事管理机构对水上交通事故的管辖权和调查处理权,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凸显调查处理工作的服务作用。 

  据悉,《规定》是对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简称《规则》)的修订,与2002年颁布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配套,于200711日起施行,《规则》同时废止。 

  《规定》要求海事部门更高效地调查处理内河交通事故。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海事部门应当在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依据调查事实和证据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为此,《规定》要求海事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事故调查、取证;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为体现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服务性,《规定》从多方面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定》要求,船舶在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因特殊情况,经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延期不得超过72小时。 

  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与本次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事故调查处理客观、公正的调查人员回避。同时,对当事船舶进行过检验或鉴定的人员,不得在本次事故中作为检验、鉴定人员予以聘用。 

  与《规则》不同,《规定》建立了重新调查制度,减少调查失误。《规定》要求,当任何与事故有关的新证据被提出或者发现时,海事部门应当予以充分评估;该证据可能对事故原因和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应当对事故进行重新调查。 

  《规定》还与国际惯例接轨,要求海事部门依照程序将查明的事故情况和原因向社会公开,使有关各方吸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相关新闻
   ·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规范   (2010/8/19)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9/12/22)
   ·普通货物和特种货物运输规定   (2009/12/1)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   (2009/4/24)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2008/8/19)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2008/8/19)
   ·奥运道路货物运输保障公共服务窗口开通   (2008/7/11)
   ·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   (2008/6/18)
   ·关于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通..   (2008/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部..   (2007/11/13)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版权所有:北京平谷国际陆港 技术支持:北京马坊物流口岸管理办公室 京ICP证 050097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07-2012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to:service@56sino.com QQ:1262439176 传真:62666655
电话:010-6727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