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个传真和一部电话,那些没注册的货代公司就开始接货、发货了。风险也随之而来,这些并不具备资质的“货代”一旦“人间蒸发”,外商货主和一级货代都将“有苦难言”。
由于没有收到运费,一级货代扣押货主的提单,而外商货主只能被迫申请“海事强制令”,要回被扣押提单,两者只能法庭相见。
昨天,记者从在宁波召开的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上获悉,从去年开始,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开始“大爆发”,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就受理70多家外商的200余起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案件,涉案运费总金额超过千万元,而货物则大都来自义乌。
外商被迫申请“海事强制令”
45岁的叙利亚人纳沙到义乌做生意已经10年了,他每天到市场和工厂采购各种日用品,然后在义乌集中,用集装箱通过宁波港发往叙利亚、阿联酋、意大利等国家。
去年12月份,纳沙委托义乌的雅文公司运输一批价值20万元的货物到意大利。然而,货物装船出运后,却迟迟没有收到提单。雅文公司的老板对此解释称,船公司出了点问题,必须要先把运费付给船公司,才可以拿到提单。但在支付了运费后,纳沙还是没拿到提单,雅文公司和它的老板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今年3月,走投无路的纳沙只能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申请“海事强制令”,要求负责承运的宁波凯阳国际货运公司交出提单。但凯阳国际货运公司却感觉非常冤枉,因为他们没有收到雅文公司的运费。
两个月接案比过去13年还多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陈惠明介绍,从去年开始,像纳沙这样的案子多了起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每个月都能接到近10起。到上个月底,已经有200多起案件,共涉及外商70余家,涉及一级货代企业30多家,涉案贸易总金额达数千万元,涉案运费总金额超千万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院自1992年建院至2005年的13年间,总共受理此类案件还不到2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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