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地制定计重收费费率标准,从10月19日9时至20日9时,有关部门在黑龙江省部分高速公路17个收费站18条出口车道的计重收费数据采集点同步进行了24小时不间断数据采集。省收费公路管理局还举办了数据采集培训班,邀请全国著名的交通工程专家讲课。目前,正在就计重收费费率标准进行研究论证,预计明年将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上试行计重收费。
那么,即将实施的计重收费将给黑龙江省公路货运业带来哪些变化呢?
计重收费给超限车亮红灯
传统的收费方式,对车型有限定,对车重却缺少约束。一些运输业户为了多挣运费,就拼命超限超载。据了解,近年来,超长超大货车呈爆发增加态势。2003年以前,3轴车、4轴车“就已经了不得了”,可现在路上跑的基本上都是5轴车、6轴车,很多运输车辆实际装载量达到100吨至180吨,130吨左右较为常见。据东北高速公路黑龙江分公司负责人介绍,哈大路上,超载100吨以上的车辆,每天都可达到130台左右,最多时可达200余台。
超载车带来了很大危害。因车货过重,而影响应急措施的有效执行,进而引发事故。由于拉的货物过重,刹不住车也就成了常有的事。哈大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会成说,长期的超限超载运输,必然会影响车辆的性能,从而给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巨大隐患。其次,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碾压,严重破坏了路面,影响使用年限。按照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汽车轴载质量对公路路面间的破坏关系呈“十六次方法则”,汽车轴载质量增加一倍,公路受损将增至原来的65540倍。据公路部门测算,一条设计使用年限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限100%,那么其实际使用年限则下降为设计使用年限的10%左右,仅为一至两年,何况是200%~300%的超载。由于超限、超载,高速公路“15年大修,7至8年中修”的维修周期早已被打破,现实情况已变成“4至5年大修,2至3年中修”,每年由此造成的损失达数十亿元。
实施计重收费,通过经济杠杆激励车辆规范运输,将会有效减少超载现象。据专业人员向记者解释,今后黑龙江省实行的计重收费,对于空车和载货比较少的车辆来说,高速公路通行费甚至比以前还低,而对于超限车辆收费系统采取线性递增的办法,逐步提高通行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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