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物流信息        企业名录        产品展示        供求信息        物流社区
物流信息 > 正文
天气预报
·04月11日:未来三..
·04月10日:全国主..
·04月10日:未来三..
·04月09日:全国主..
·03月23日:未来三..
·03月22日:全国主..
·03月21日:未来三..
·03月20日:全国主..
·03月20日:未来三..
·03月19日:全国主..
路况预报
·路况:京津冀晋鲁..
·路况:京津冀晋鲁..
·河北山西等5省部..
·大雾致京津冀晋辽..
·关于“昊华能源”..
·2011年中秋节期间..
·2011年北京铁人三..
·京承高速公路怀柔..
·怀昌路禁止核定载..
·海淀区北四环路施..
物流热点
·依利达包装器材有..
·《北京市道路运输..
·海关总署令第164..
·鑫海达物流: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
·鑫展望物流 北京..
·道路货运代理及货..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8月1日起 “京联..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喜讯:京联公司喜..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
·北京市全面贯彻《..
·专业货箱维修
·[江西]吉安四位一..
家电逆向物流的渠道规范将有法可依

文章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7/12/4 15:34:00
 

记者从多方面获悉,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起草的《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望年内出台,家电逆向物流的渠道规范将有法可依。

  《条例》草案将废旧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脑纳入首批回收产品目录。据统计,今年这5类家电产品的理论废弃量将达1亿台,我国已经入家用电器废弃的高峰期。然而,国内并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市场来回收和处理数量如此庞大的废旧家电,大量产品流入了管理混乱的二手市场。

  目前的回收渠道有三种,其中走街串巷的流动个体商贩是最主要的回收渠道。他们尽量用低价回收居民家中的废旧家电,再加价转手给二手家电经营商或者地下拆卸点。二手店对这些废旧家电进行清洗、检修和重装,再重新销售给外来务工人员等消费者,实在无法修好的就“化整为零”,二手店自行拆卸下值钱的零件,其余的卖给废品店。

  二是家电卖场的“以旧换新”,但其回收后的产品大多也是转卖给二手市场,以获利为主,弥补商家与制造商的部分成本,并不是公益性的行为,而且卖场并没有形成长效的回收机制和固定的回收渠道。

  三是废品回收公司和搬家公司,它们回收的废旧家电主要也转手进了二手市场。

  上述三种渠道的共同点是各方都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不能兼顾社会的公共利益,还给公共安全带来不少隐患。那么《条例》出台后,是否能整顿规范和有效地监管这些回收渠道呢?

  在近日举行的2007年中国国际电子电器回收及处理技术大会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的官员纷纷表达了政府对废旧家电回收这一环节的重视。发改委环资司处长冯良在解读《条例》草案时表示,我国将建立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回收体系,实行多元回收和集中处理的制度,其关键在于废旧电子电器的有效回收。由于家电是在千家万户中使用的产品,那么“建立多元化的回收渠道,包括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维修网络、经销商网点渠道、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搬家公司以及个体回收商户等,充分发挥这些多元回收渠道,能够有效地提高回收率”。

  采取多元回收模式符合我国当前国情,但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在目前社会整体的环保意识偏低的大背景下,正规回收处置单位与个体商贩之间相互竞争,胜数恐怕不多。由于正规的回收处置单位要支付较高的环境成本和经营成本,废旧家电处理产业化和规模化的前提是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收集到足够多的废旧产品,材料成本过高会导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即使实行《条例》,在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废旧家电定点处置机构前,不规范的二手市场可能还会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


文章共2页    第1/2页  1  [2]  下一页  
  相关新闻
   ·EMS“放低身段”暗战顺丰 四通一达谋错位竞争   (2012/10/10)
   ·市公安局、市商委领导到我公司考察调研   (2012/9/4)
   ·市商委领导莅临“物流中国”运营中心调研   (2012/7/24)
   ·收费公路数量尚无官方数据   (2012/4/10)
   ·东北物流城农资物流园在铁岭全面开工   (2012/4/10)
   ·降物流负不止于公路收费   (2012/4/10)
   ·京津港冷库建设工程钢材采购项目招标   (2012/3/30)
   ·京津港冷库建设工程人员及辅料项目招标   (2012/3/30)
   ·青岛集中整治超限超载100天 违法车将入黑名单   (2012/3/20)
   ·关于实行“物流中国”级别会员制的通知   (2012/2/18)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版权所有:北京平谷国际陆港 技术支持:北京马坊物流口岸管理办公室 京ICP证 050097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Copyright 2007-2012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to:service@56sino.com QQ:1262439176 传真:62666655
电话:010-6727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