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业户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作业流程及其技术要求、安全规范、运营规范、设备规范、人员管理规范、服务规范、风险控制技术、考核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的经营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T 19 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
JT/T 385 水路、公路运输货物包装基本要求
JT/T 481 道路货物运输交易信息服务系统技术要求
JT/T 620 汽车快件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货运代理 road freight forwarder
以自己的名义承揽货物并分别与托运人、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活动。道路货运代理包括 专线货运代理、货运配载代理等方式。
3.2
货运专线代理 line transport forwarder
通过组织货源和相对固定的运力,在相对固定的道路货运线路上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货运经营活动。
3.3
货运配载代理 forwarding agent(loading)
提供货源和运力信息,为道路货物运输中货主和车辆提供配载服务的经营活动。
3.4
货运辅助业 freight accessory
辅助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货物仓储、货物包装、搬运装卸等。
4 基本要求
4.1 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活动分类
从事道路货运代理、货运辅助业经营活动的业户主要有货运专线代理、货运配载代理、货物仓储、货物包装、搬运装卸等类型。
4.2 一般要求
4.2.1 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4.2.2 使用的用于营运的货运车辆,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许可证件。
4.2.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2.4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
4.2.5 应设置负责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部门或者岗位。
4.2.6 从业人员应接受关于道路货运法规、标准和相关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接受在职培训。
4.2.7 应配备以本企业法定名称实名登记的固定电话、传真机。
4.2.8 应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4.3 货运专线代理专项要求
4.3.1 仓储设施应符合建设、消防、安全等要求。
4.3.2 用于理货、分拣的场地应有良好的防雨、防盗、防火等条件,并能满足发送、到达货物的需要。
4.3.3 配备用于提、送货的专用自有车辆,以及有稳定合同关系的专线货运车辆。
4.3.4 具有发送、到达地固定的货物运输线路。
4.3.5 应在货物的发送、到达以及货物中转地设立营业网点。
4.3.6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客户管理、业务受理、车辆调度、跟踪查询、费用结算、统计分析等基本功能。
4.4 货运配载代理专项要求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资源管理、信息采集、信息发布、跟踪查询、统计分析等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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